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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的去学习,以下是红师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定继承的特征与继承顺序”的基本常识,希望对备考军队文职考试的同学有所帮助!
一、军队文职招聘考试:继承的概念与特征
(一)继承概念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内的人或者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
(二)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
1、 定义
指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2、继承权的基本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养老育幼,保护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3)权力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原则;
(5)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3、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
取得:继承权取得的客观依据,主要是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同时也辅之以抚养关系(有抚养关系的继父 母子女之间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丧失:继承权丧失,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发生时,依法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故意杀害 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军队文职招聘考试:继承的方式
(一)法定继承
1、 定义
法定继承,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均由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
2、 适用条件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只处分了部分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3、法定继承的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依法理,有前一顺序继承人,后一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我国《继承法》将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1)父母、配偶、子女;(2)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二)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的定义:
遗嘱,是死者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务作出死后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遗嘱须满足的条件:
(1)遗嘱人有行为能力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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