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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的去学习,以下是红师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法学:民事责任的知识点”的基本常识,希望对备考军队文职考试的同学有所帮助!
【红师教育总结的知识点】
一、部队文职招聘考试: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民事责任是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2、特征
(1)民事责任是一种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责任;
(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
(3)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的民事权利为目的;
(4)民事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
二、部队文职招聘考试:违约责任
1、概念
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依法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违约责任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
2、违约责任的成立要件
(1)必须有违约行为;
(2)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 。
3、 责任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
(1)违约金
违约金责任指在违约发生后,违约方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金钱给付。违约金的成立,一是合同有效存在且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二是发生违约行为。
(2)定金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款项,合同未顺利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罚则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可抵作价款或返还给债务人,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部队文职招聘考试: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侵权责任的特征:
(1)本质上是民事违法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民事责任
(2)侵犯的是民事主体的法定权利或绝对权利
(3)侵权行为是一种由侵害人单方实施的不法行为
侵权责任的构成:
(1)加害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损害事实与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
(4)过错
侵权责任的承担: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红师教育为您提供经典例题】
甲外出旅游,在乙宾馆住宿,客房内刚挂上不久的吊灯突然坠落,将甲砸伤,甲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 乙宾馆 B. 吊灯装修队
C. 甲自己 D. 甲的工作单位
【红师教育答案】
本题答案为 A。
【红师教育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分析题目可知道,甲在乙的宾馆住宿时被砸伤,乙宾馆未尽到安全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所以应该由乙承担责任。故本题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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