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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的去学习,以下是红师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军队文职:劳动合同有什么效力”的基本常识,希望对备考军队文职考试的同学有所帮助!
一、军队文职考试: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军队文职考试:试用期条款
试用期条款包括:不得重复试用同一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况、试用期期限、试用期间的工作保障。
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况: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3 个月
(3)非全日制用工
试用期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及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间的工作保障: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 80% 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军队文职考试:工伤保险条例
1、工伤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工伤排除范围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红师为您提供经典例题】
2012年6月1日,公司向孙某发出录用通知书,通知书上明确了薪酬等劳动条件,并约定 1 个月后正式到单位上班,2012 年 7 月 4 日,孙某到公司报到上班,双方与 2012 年 7 月 10日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孙某建立劳动关系的确切日期是( )。
A.2012 年 6 月 1 日
B.2012 年 7 月 1 日
C.2012 年 7 月 4 日
D.2012 年 7 月 10 日
【红师教育答案】
本题答案为 C。
【红师教育解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是事实劳动关系,由题分析可知,于 2012 年 7 月 4 日公司与孙某建立劳动关系,故本题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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