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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和处理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2019-07-08 18:04:15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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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是贯彻落实党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内在要求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习主席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这一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特点规律的深刻把握,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思想引领和行动指南。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是面向新时代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要课题。

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的关系,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

政治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认清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一致性,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关系的根本。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因此,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坚持党的领导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制定一系列重大举措,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趋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目的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实践深刻表明,全面依法治国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只有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才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不断迈出坚实步伐。

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是贯穿治国理政实践的一个基本问题。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改革的深化必然要求法治的有力保障,法治的实现也离不开改革的持续推动。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关键是坚持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形成相互协调、彼此促进、聚向发力的格局。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体现了“破”和“立”的辩证统一。在深入改革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通过健全法律法规为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提供法治保障,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法治建设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依法治国实践中,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导向性作用,着力解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改革持续不断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劲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依靠法治引领、推动、规范、保障改革,运用法治手段凝聚共识、化解矛盾、统筹力量,保证了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坚持蹄疾步稳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加大构建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体系的力度,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形成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有序展开、协同并进、成效卓著的生动局面。实践充分证明,坚持把改革的“破”和法治的“立”统一起来,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两翼齐飞、双轮驱动,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规律。只有增强改革和法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使改革逻辑和法治逻辑有机结合成为推进事业发展的实践逻辑,才能为实现伟大梦想提供不竭动力源泉和坚强法治保障。

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法者,天下之仪也;德者,成和之修也。法治和德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既各自有着独特的社会价值和治理功效,又彼此密切联系、互为补充、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关键是坚持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硬,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

德治是法治的基础,全民族道德水平的提高,必然为推进依法治国夯实思想根基、拓展发展空间;法治是德治的保障,全社会法律信仰和法治观念的增强,必然为实施以德治国确立价值导向、提供行为准则。既要发挥道德滋养法治的作用,努力使道德体系同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以道德教化涵养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不断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又要发挥法律规范道德的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将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使法律体系更加彰显道德的价值和力量,进而推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形成增强治理成效的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入推进,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养普遍提高。实践充分表明,构建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增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之功效,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途径。只有统筹推进以德治为基础的法治建设、以法治为保障的道德建设,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切实提高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能力水平

依法治国是党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的关键环节,依规治党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集中体现。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关键是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切实提高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能力水平。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党履行好治国理政重大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建设方式必须与之相适应,确立厉行法治的基本指向。把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一于治国理政的进程中,坚定不移地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依规治党作为提高党治国理政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依法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的本领。把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一于法治体系的构建中,坚持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使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相衔接、相协调,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以此促进管党治党的有效落实,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加大法治教育力度,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先后制定和修订了140多部党内法规,通过强化制度建党、依规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卓著成效。实践充分表明,只有坚持以法治理念统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把厉行法治贯穿到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各方面和全过程,才能确保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责任编辑:郑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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