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都已经开始备考2021军队文职,准备加入文职队伍里!但是还有很多小伙伴们不太了解军队文职这个行业,今天就跟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定义介绍
(一)军队文职人员
军队文职人员,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 ”,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军队文职考试
军队文职考试是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的考试。
1.招考对象
文职人员面对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已聘文职人员,针对不同的岗位级别,对年龄有一定的限制。
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社会人才中包括一部门定向招考对象,包括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还有现役军人配偶均可参加考试。
已聘文职人员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聘对象的,在签订新的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2.招考程序
公布招考信息——报名及初审——统一考试——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和体检——确定预选对象——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成绩查询——确定拟录用对象——组织补充录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军队文职考试的招考程序一般遵循以上几个基本流程,希望考生朋友们及时关注当年的公告,按时参加考试,同时对于入围的第一次没有录取的考生来说,应该及时关注补录信息。
文职待遇
2005年6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于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并与2005年8月1日实施,2017年11月进行新修订,共计九章五十五条,其中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二条就明确规定其待遇保障,具体如下:
第四十七条: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文职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第四十八条: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以增发住房补助。文职人员可以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
第四十九条:文职人员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办法另行制定。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
第五十一条:军队对文职人员给予医疗补助。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第五十二条:文职人员的伤亡抚恤,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的优待办法另行制定。文职人员因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伤亡的抚恤优待,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规定》主要从政治条件、程序方法和职责分工3个大的方面,对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进行规范。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当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政治条件;社会流动人才,应当符合征兵的政治条件。
《规定》按照严于征兵政治条件的原则,重点从信仰信念、政治立场、主要经历、现实表现、社会关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细化明确了以下政治不合格情形,主要包括:
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二)学历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四)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合格;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骨缺损、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明显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五条:存在功能障碍的骨、关节、软组织伤病和畸形,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六条:恶性肿瘤、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第七条:难以治愈且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皮肤病、传染性皮肤病,不合格。
第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包括实验室检查发现阳性结果,不合格。
第九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一)心率60~100次/分;(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第十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十二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十三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肝内胆管结石,有梗阻的胆结石,不合格。
(五)年龄条件
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其他条件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如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和取得学历学位时间等,具体需符合历年公告要求即可。
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
(一)公共科目
为便于应试者充分了解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统一考试公共科目的测查范围、内容和要求,军队文职考试大纲规定:
考试目的:主要测查应试者与拟招考文职人员岗位要求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对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测查范围:公共科目为招考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的共同考试科目,测查范围包括基本知识和岗位能力两部分。
考试方式和时限: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考试时限为 120 分钟。
试卷分值和试题类型:试卷满分为 100 分。试题类型为客观性试题。
1.基本知识
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政治理论基本原理和方法的理解程度,对国防和军队、文职人员制度、安全保密等问题的认知程度,以及对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的把握、应用与信息获取能力。本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国防和军队等。
2.岗位能力
主要测查应试者的言语理解和表达能力、数字推理及运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资料分析能力等基本的岗位能力。
(二)专业科目
军队文职的专业科目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44个专业。对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没有覆盖的小语种和少数民族语言专业岗位,专业科目笔试按照相应语种语言本科教育教学大纲命题。
考试目的: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学习情况,以及专业能力的考查。
检测范围:专业科目为招考专业岗位和相应报考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的考试科目,测查范围因报考专业科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专业科目的考试方式和时限: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下午14:00-16:00,考试时限为 120 分钟。
试卷分值和试题类型:试卷满分为 100 分。试题类型为客观性试题。
希望各位小伙伴,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学习,能够了解军队文职,熟知考试要领,报考不再盲目。祝各位小伙伴携笔从戎、入编文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