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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技巧丨社会法律法规考点都考什么?这些解题技巧教给你!——军队文职人员考试答题技巧【法律】

2021-04-25 19:14:21
来源:红师教育

在军队文职人员考试的笔试中,题型多种多样,我们应该如何答题才能更好的拿分,【资料分析】考点笔试答题技巧请收好!

1、下列情形中,不构成无因管理的有:

A.下大雪清扫路面,避免行人跌伤

B.路遇受伤者,主动送至医院治疗,并支付车费

C.将自己的牛误认为是他人的牛而进行饲养

D.在旅客运输合同制,司乘人员代管旅客物品

2、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B.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C.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D.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

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D.适当补偿原则

答案解析

1、答案:ACD。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在本题中,A选项行为人清扫路面的行为,没有特定的人获利。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C选项中,管理的事务必须是他人的事务。如将自己的事务误认为是他人的,不构成无因管理。D中乘务员是依据运输合同进行管理,这是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是无因管理。故本题答案是ACD。

2、答案:ABD。

在本题中,杂志社将张某的照片印在杂志的封面上,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A选项正确。张某并未结婚,杂志上却配有“母女情深”的话语,张某因此深受困扰,名誉权受到侵害,B选项正确。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D选项正确。C选项中,张某自己发在了公开的博客上,报社并没有侵犯其隐私,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3、答案为ABC。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为依据,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由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公平原则是指,致害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为价值判断标准,根据具实际情况由双方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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