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优秀退役人才继续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从退役军人专项招录军队文职人员暂行规定》等政策规定,国防大学将组织实施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完成安置程序,按照规定领取逐月退役金的退役军官,以及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被安排强制退役和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的退役军官,不得列入专项招录对象范围。
二、招录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的政治条件。
(二)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专项招录到领导岗位的,应当具备与专项招录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任职资格或者具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三)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条件。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的文职人员首次招录聘用的年龄规定执行。报考局级副职管理岗位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报考处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五)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三、招录程序
(一)公布招录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退役军人专项招录工作平台”(网址:http://www.81rc.mil.cn),面向社会发布2023年专项招录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岗位计划。
(二)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8:00至31日18:00。
自专项招录公告发布之日起,具有报考意愿的退役军官,根据公布的专项招录岗位计划及条件,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报考用人单位和招录岗位。报考对象报名后,由用人单位与报考对象联系,明确资格条件审查有关事宜。
(三)综合考核。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组织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专业考核。其中,专业考核主要以面试方式进行。根据需要,用人单位可以视情组织笔试。
(四)审批录用。国防大学政治工作部组织对用人单位拟录用对象进行审核,并采取适当形式组织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专项招录的人选,按照规定权限批准录用。用人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将录用结果通知录用对象,录用对象在接到录用通知后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招录为文职人员的,自被录用、聘用下月起停发退役金。
四、咨询方式
人力资源处 牛干事 010-66769499
政治学院 于干事 021-81812073
军事文化学院 刘干事 010-66869080
直属单位 姜干事 010-55479503
2023年国防大学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国防大学政治工作部。
附件:2023年国防大学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岗位计划
原文标题:2023年国防大学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2023年国防大学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公告